5.6 喷头
5.6.1* 列表 喷头应作为预制系统的一部分或者单独列出。应包括的信息有:
1) 具体的火灾危险和保护对象
2) 每个喷头的洒水特点
3) 被保护空间的最大高度
4) 喷头末端或溅水盘之间的距离
5) 喷头的最大间距
6) 每个喷头最大作用面积
7) 喷头的最小间距
8) 天花板与喷头末端或溅水盘之间的最大间距
9) 喷头障碍物的间距标准
10) 喷头离墙的最大间距
11) 喷头的最大、最小工作压力等级
12) 允许的喷头方向与垂直方向之间的夹角
13) 自动喷头的热敏性能等级,如:快速、特殊、标准响应喷头
14) 房间的最大容积
15) 水输送到最远喷头所需要的最长延迟时间
5.6.2 新喷头 细水雾系统中只允许安装新喷头。
5.6.3 标识 喷头应永久性地标明其制造厂、型号、孔径或组件号。
5.6.4 耐腐蚀 在严重腐蚀性环境中的喷头应有防腐蚀保护措施。例如:特殊抗蚀材料或涂层。
5.6.5 保护层 符合5.1.3 的保护层应由制造厂提供,并将有保护层的喷头列出。
5.6.6 保护盘与保护罩
5.6.6.1 在可能受到堵塞的情况下,应使用保护盘、罩或其它允许的方式进行防护。
5.6.6.2 保护盘或保护罩应能不受阻碍地打开且不会伤及人员。
5.6.7 热启动喷头
5.6.7.1 表5.6.7.1 列出了热感喷头的感温范围。
5.6.7.2 独立热启动型喷头的颜色应与表 5.6.7.1 指定的颜色代码一致。
5.6.7.3 独立热启动型喷头的备用件中应包括安装的各种类型和等级的喷头,其备用量如下确定:
1) 少于50 只喷头的系统,不少于 3 只;
2) 50~300只喷头的系统,不少于 6 只;
3) 301~1000只喷头的系统,不少于 12 只;
4) 1000只喷头以上的系统,不少于 24 只。